增额寿险不仅是理财功能

  增额终身寿的营销逻辑我们之前已经写过不少,在经济较弱的背景下,人们追求安全确定和家庭代际传承的刚需之下,增额寿产品仍然适合多数人配置。

  本篇我们不简单从IRR(内部收益率)的角度,而是从增额寿的综合功能的角度给理财师提供营销参考。先说一个案例:

  张阿姨有两个女儿,大女儿条件较好,二女儿情况稍差,张阿姨希望给二女儿留一些钱,但是怕大女儿知道。

  这种情况投保一份增额寿,自己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,二女儿作为受益人。人在的时候保单权益归张阿姨,人不在二女儿凭借死亡证明和自己的身份证明可以申请理赔金,不需要大女儿有任何的参与。

  其实这样的设计就是避免“偏心”造成的子女亲情的变化,而增额寿险的私密性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。

  增额寿险有这样几个场景可以作为参考:

  1、不能买重疾的重疾保障

  如果因为A身体状况不能作为被保险人投保重疾险,那就可以A作为投保人,孩子作为被保险人,投保一份增额寿险。这笔钱可以来防范大病风险,利用增额寿的减保功能,做一份备用。

  或者等到年龄大的时候,取钱用来补充养老,也可以未来将投保人变更为孩子,作为一份赠送。

  2、家庭备用金的储备

  为了防范风险,家庭准备一份随时可以动用的钱,万一有挫折的时候,房贷不会断供,子女教育不会受影响,保证家庭的正常吃穿用度。

  “回本快”的增额寿适合作为家庭的备用金。现在不少增额寿5年之后可以进行退保或减保,当现金价值超过总保费的时候,就相当于多了一个保险箱,在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,可以拿出来进行救急使用。

  另外如果是短期使用,也可以启动保单贷款功能,来进行资金的摆布。

  3、避免子女婚姻风险

  当下离婚率其实比较高,不少父母担心自己给孩子的钱被分割,增额终身寿可以作为一个工具。父母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,子女在婚前写入身故保险金受益人,则这是子女的个人财产。如果子女婚姻发生变故,这笔钱就不会被分割。只要投保人健在,终身寿险的保单控制权永远在投保人的手里。

  如果投保人不在,一般作为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但是genuine《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(民事部分)纪要》,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获得寿险保险金,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需要分割。

  4、用保单进行婚前财产界定

  如果A男士在婚前选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自己,受益人为自己父母,10年缴费,如果是婚前缴清则视为A男士的资产;如果没有缴清,在婚前设立保险缴纳专用账户,在婚前把现金存入,保险公司每年从这个账户进行扣款,这个账户除了划转保费之外不再做别的交易,这样在婚后如果出现了婚姻问题,投保人也可以决定这张增额寿什么时候减保、退保。这就实现了保单资产和婚后资产的区隔。

  另外多说一嘴,婚前交完的增额寿,婚后的增值部分也不会被分割。

  5、债务相对隔离功能

  在投保的时候,非债务人作为投保人,可以避免家庭资产因企业债务问题被分割。这类对于有企业经营风险的企业主比较合适。一般祖辈可以通过能隔代投保的产品给孙辈投保,企业家作为受益人,就可以实现债务隔离。

  当然这个有一些技术层面的操作,比如首先不是恶意避债,资金来源没有问题。收入合法和购买行为在债务之前非常重要。

  综上,我们在传统增额寿锁定利率、复利增长、强制储蓄、灵活减保、安全兑付的基础上在场景的延伸,可以帮助更好地实现财富规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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